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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尚湖中心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04-24 15:12:55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为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,尤其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,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,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,特制定如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:

一、防疫领导小组

  长:陶  

副组长:陆映光、浦黎霞

  员:杨晓忠、丁俊杰、周  红、张学文、池艳芳、钱国华

小组各成员应增强工作责任感,尽心尽职,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,随时待命,及时上报。根据事件性质、规模等情况,认真协助专家做好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工作。

二、加强防疫学习

利用板报、电子屏、宣传橱窗等途径,组织师生认真学习《传染病防治法》,学习新冠肺炎的相关知识,人人重视,加强预防。

三、加强晨检午检

教师、职工和学生每日进校时进行测体温,或在家做好体温自测并提供签名材料门口上交。组织值岗教师与志愿者加强测体温(或每日自检材料回收的整理、检查)。其中食堂员工在进入食堂工作区域需接受再次晨检。腋下体温高于37.3度的人员不得到校,电话请假后留家静休。学校要分班级组织午检,发现体温异常的人员,需立即佩戴口罩离开学校返家或到学校隔离室,情况严重的学生由监护人陪同(教工自行)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。

四、进行摸排登记

进行因病缺勤师生的病因追查和登记报告制度。对不能到校的教职工和学生,每天跟踪健康信息,实施重点监测,确认排除疫情感染可能,恢复健康(在医院恢复门诊秩序的条件下,返校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明),经同意后方可返校。

五、第一时间上报

1.一旦发生疑似病例,要严格履行疫情报告职责,应当在第一时间(30分钟内)向当地卫生院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,同时向教育局办公室、基教科、安保科电话和书面同时报告(确保上报信息的正确性),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处置,严禁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。

2.学校在疾控部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规范的处置,控制疫情,不蔓延。 

 

附:传染病类型

1、法定传染病

(1) 甲类传染病:鼠疫、霍乱。

(2) 乙类传染病:新冠肺炎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、艾滋病、病毒性肝炎、脊髓灰质炎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、麻疹、流行性出血热、狂犬病、流行性乙型脑炎、登革热、炭疽、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、肺结核、伤寒和副伤寒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、百日咳、白喉、疟疾等。

(3) 丙类传染病:流行性感冒、流行性腮腺炎、风疹、急性出血性结膜炎、麻风病、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、黑热病、包虫病、丝虫病,除霍乱、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、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。

2、其他传染病

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、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、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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